先辦理收貨人備案,再報檢,這樣更快
五、正式申報
1、換單:貨物到港后,進口商或其代理人需憑提單等運輸單據到船公司或貨代處換取提貨單。
2、報檢:向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提交報檢單及相關單證,如原產地證書、衛(wèi)生證書、標簽樣張、裝箱單、發(fā)票等,檢驗檢疫部門將對貨物進行檢驗檢疫,核查單證與貨物是否相符,并對食品進行抽樣檢測,一般需要 3-5 個工作日出通關單。
3、報關:在獲得通關單后,向海關提交報關單及相關單證進行申報,海關將對貨物的價格、歸類、原產地等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出具稅單,進口商需按照稅單金額繳納關稅和增值稅等稅費,在申報順利的情況下大概需要5個工作日出稅單。
4、海關查驗:海關根據風險評估和相關規(guī)定,可能會對進口食品進行查驗,核實貨物的實際情況與申報內容是否一致,如貨物的數(shù)量、規(guī)格、包裝等。
5、放行:在完成檢驗檢疫和海關手續(xù),且繳納稅費后,海關將予以放行,進口商可憑放行通知到碼頭或倉庫提取貨物
